归根结底中小型企业,通常是指生产制造公司规模属于大中小型的各色各样所有制和各色各样方式的企业。那么中小型企业怎么划分?下面,品誉咨询小编给大家讲讲在我国的中小型企业评判标准。 2013年6月16日,*国家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中小型企业划型标准的通告》, 规定各加工制造业划型标准为: 1、农、林、牧、渔业。主营业务收入25000余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型企业。在这其中,主营业务收入600余万元及左右的为中小型企业,主营业务收入60余万元及左右的为中小型企业,主营业务收入60余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2、工业生产。从业人员1500人以下或主营业务收入30000余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型企业。在这其中,从业人员400人及左右,且主营业务收入3000余万元及左右的为中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左右,且主营业务收入400余万元及左右的为中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主营业务收入400余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3、建筑行业。主营业务收入80000余万元以下或总资产80000余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型企业。在这其中,主营业务收入7000余万元及左右,且总资产6000余万元及左右的为中小型企业;主营业务收入400余万元及左右,且总资产400余万元及左右的为中小型企业;主营业务收入400余万元以下或总资产400余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4、批发业。从业人员150人以下或主营业务收入30000余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型企业。在这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左右,且主营业务收入6000余万元及左右的为中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左右,且主营业务收入1500余万元及左右的为中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主营业务收入1500余万元以下的为企业。 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50人以下或主营业务收入3500余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型企业。 就是说关于在我国中小型企业评判标准的主要内容,仅供参考。